我院获评“省级平安校园”称号
9月6日,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公布第二批省级“平安校园”认定结果的通知》,在新一轮(2018-2022年)省级平安校园认定中,我院获评“省级平安校园”。
近年来,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平安福建”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健全完善安全防控体系,狠抓校园安全日常监管,扎实推进新一轮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学校安全事故发生,校园持续保持安全稳定。
我院将以此次获评“省级平安校园”为契机,推进校园安全全面提升计划,落实落细安全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着力提升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水平,努力打造更高水平平安校园。
(安全处 林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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