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章程(2023年修订)》正式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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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章程(2023年修订)》正式发布实施
来源:宣传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15 23:24   浏览量: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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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福建省教育厅核准,《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章程(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正式发布施行。

《章程》共有13部分,包括“序言”、正文11章以及附件,规定了学校办学性质、管理体制、内部治理机制、权利义务关系等内容。

修订背景


学校章程是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章程》自2016年实施以来,在推动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健全完善内部治理体系建设和深化内涵式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职业教育赋予新使命、提出新要求,学校内部办学条件也发生了新变化,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与时俱进提升职业教育适应性,推动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发挥《章程》对学校改革发展引领和保障作用,学校依法依规启动并完成《章程》修订工作。

修订主要依据


《章程》修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来党和国家有关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制度设计和政策举措,以党内法规和行政法律法规为依据,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吸纳全校党员大会确定的新目标和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出的新任务,总结学校近年来改革发展的经验做法,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对《章程》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修订主要目的


(一)

重点强化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

(二)

体现职业教育新形势、新变化、新任务。

(三)

谋划学校新征程新目标新战略。

(四)

确定学校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和海洋办学特色。

(五)

推动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六)

总结办学经验,固化改革成果。

(七)

落实党内法规、行政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相关规定、要求。

修订重要内容


《章程》修订工作严格按照《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福建省公办高校章程修订工作规程(试行)》的要求和程序,充分调研论证,集思广益,汇聚群智,修订内容共76处,涉及63条,修订后《章程》由原来70条,变为83条;字数由原来的7500余字增至10000余字。

(一)将重大事项写入章程


1.

根本任务和基本职能

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各项工作。

办学定位

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具有鲜明海洋特色的高水平本科层次职业技术大学。

2.

3.

人才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创新精神、创业素养、创造能力,既掌握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又具备行业企业和产业发展所需要的应用和实践能力,能够有效服务国家海洋强国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层次高水平技术技能人才。

服务定位

依托海洋、立足厦门、服务福建、融合两岸、面向全国、辐射“一带一路”“金砖+”等国家地区。

4.

5.

专业建设定位

紧密对接海洋产业发展的需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以海洋专业为主要办学特色,建立理、工、农、经、管等专业协调发展的多专业结构。

(二)优化内部治理结构


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行“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社会参与”的内部治理架构,坚持依法治校,完善现代大学治理体系。

1.

党委

学校党委对学校工作实行全面领导,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职责,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发挥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推进党建工作与学校各项改革发展融合互促、协同共进,支持院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院长

院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学校党委有关决议,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2.

3.

学术委员会

是校内最高学术机构,在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学术事务中,统筹行使咨询、评定、审议和决策等职权。

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

负责对教学工作进行咨询、审议和监督,研究和决定教学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推动学校教学改革、建设和管理工作。

4.

5.

校、院两级管理

学校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逐步扩大二级学院自主管理的领域和范围,发挥二级学院办学的主体作用。二级学院在学校授权范围内,自主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专业建设、社会服务和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

学校坚持依法办学、民主管理,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完善师生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学生是学校的办学主体之一,支持并鼓励学生参与学校管理。

学校校训

学校徽标

学校校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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