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资源保护与生态治理福建省高等学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成立于2024年4月17日,隶属于福建省教育厅,依托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工程中心设有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海洋环境监测与风险评估、海洋生态治理与修复三个研究方向。
为充分发挥工程中心的学科优势和科研条件,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与合作交流水平,鼓励本工程中心与国内高水平研究机构开展合作研究与技术交流,现发布海洋资源保护与生态治理福建省高等学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2024年度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指南,诚挚邀请相关领域的研究人员提交申请,鼓励与本工程中心固定人员联合申报。
一、开放课题主要资助方向
1.海洋生物遗传与育种;
2.水产动物病害诊断与防治技术;
3.养殖尾水处理技术;
4.海洋生物活性物质筛选及应用开发;
5.近岸海域陆海污染物迁移、转化、生态环境效应及防治技术;
6.近岸海域环境在线监测系统开发;
7.海洋环境生态治理技术开发;
8.海洋新材料在环保中的应用开发。
二、资助对象
1.资助对象为非本工程中心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并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中任职的科研、教学及技术人员。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须附导师推荐信。
2.为促进交流合作,优化课题管理,课题组成员应包括至少1名本工程中心固定人员。固定人员作为合作者参与的开放基金课题同一年度不超过1项。
三、资助金额及预期成果
1.2024年拟设立开放基金课题5~7项,每项1.5~3万元,执行期2年,执行起始时间为2024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2.每项开放基金课题须与本工程中心固定成员合作发表至少1篇高质量学术
论文。发表论文须注明“海洋资源保护与生态治理福建省高等学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课题编号:******)或者Applied Technology Engineering Center of Fujian Provincial Higher Education for Marine Resource Protection and Ecological Governance(NO.******)”字样。其中,第一署名单位须为本工程中心;若在文章落款标注时有多个项目资助,本项目须排名第一。
3.本基金课题获得的知识产权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和本工程中心共享,如有用于成果转化或报奖等事项,应告知本工程中心。申请专利(含共同申请),或具备合作基础联合申报市级以上科研项目、成果等,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延续性资助。
4.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项目,本工程中心优先给予延续性资助。
5.课题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课题到期后三个月内须向本工程中心提交研究工作结题报告。
6.开放课题经费原则上不外拨,特殊情况另行商议。
四、申请流程
1.申请人根据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指南,自行选择研究方向和课题研究内容填写《海洋资源保护与生态治理福建省高等学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详见附件1),纸质版申请书请按要求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寄送至本工程中心(一式三份),电子版发送至本工程中心邮箱(hystgczx@xmoc.edu.cn)。
邮件主题:开放基金课题申请+研究方向序号+申请人+申报题目。
2.本年度开放基金课题申请受理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15日。
3.形式审查合格的项目,工程中心将按照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技术委员会专家评审论证,根据项目的研究内容、技术指标、创新性及解决的科学问题,择优予以立项资助。
4.课题申请得到批准后,将在一个月内通知项目负责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梦迪老师
电话:18606098268
邮箱:hystgczx@xmoc.edu.cn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洪钟大道4566号实训楼1501室,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EMS,不支持到付)
邮编:361100
海洋资源保护与生态治理福建省
高等学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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