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海洋资源保护与生态治理福建省高等学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2024年度开放基金课题申报指南》,决定开展2026年海洋资源保护与生态治理福建省高等学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开放课题结题工作,请各项目负责人做好本批项目结题工作。
一、结题对象
2024年立项的开放课题。
二、结题要求
1.每项开放基金课题须与本工程中心固定成员合作发表至少1篇高质量学术论文。发表论文须注明“海洋资源保护与生态治理福建省高等学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课题编号:******)或者Applied Technology Engineering Center of Fujian Provincial Higher Education for Marine Resource Protection and Ecological Governance(NO.******)”字样。其中,第一署名单位须为本工程中心;若在文章落款标注时有多个项目资助,本项目须排名第一;
2.结题延期申请应填写最多一年,到期无法完成的,即被取消。
三、结题程序
(一)材料提交。课题负责人须填写《开放课题结题报告书(附件1)》和《开放课题结题信息汇总表(附件2)》,同时附课题相关成果佐证材料,包括已发表论文、研究报告、实践应用证明等材料。
需要申请延期的课题须填写《开放课题延期申请表(附件3)》。
以上材料电子版请发送邮箱hystgczx@xmoc.edu.cn,于截止日期(9月1日)前完成统一报送,纸质版材料(包括《开放课题结题报告书(附件1)》(一式两份)和课题相关成果佐证材料)请于9月15日-9月20日期间寄送到指定地址。
邮寄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洪钟大道4566号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翔安校区)敦睦楼二楼,联系人:刘梦迪18606098268,邮政编码:361100。
(二)资格初审。工程中心办公室对提交的结题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核对课题完成情况与立项要求的匹配度,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将通知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本次结题。
(三)专家审议。工程中心组织同行专家对通过初审的结题项目进行评审,结合课题研究目标完成度、成果质量、应用价值等维度进行评议,形成结题验收意见。
(四)结果公示。工程中心公示结题验收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请各课题负责人认真做好结题材料报送工作,逾期未报送结题材料的,按本次自动放弃结题处理。
(二)结题验收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工程中心将正式公布结题名单,未通过本次结题验收的项目,可按结题要求申请延期,至延期截止后仍无法完成结题的,课题立项予以取消。
附件1 开放课题结题报告书
附件2 开放课题结题信息汇总表
附件3 开放课题延期申请表
海洋资源保护与生态治理福建省高等学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
202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