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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6年海洋资源保护与生态治理福建省高等学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开放课题结题的通知

    资料来源:海洋资源保护与生态治理福建省高等学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    发布时间:2026-07-20   浏览次数: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海洋资源保护与生态治理福建省高等学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2024年度开放基金课题申报指南》,决定开展2026年海洋资源保护与生态治理福建省高等学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开放课题结题工作,请各项目负责人做好本批项目结题工作。

    一、结题对象

    2024年立项的开放课题。

    二、结题要求

    1.每项开放基金课题须与本工程中心固定成员合作发表至少1篇高质量学术论文。发表论文须注明“海洋资源保护与生态治理福建省高等学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课题编号:******)或者Applied Technology Engineering Center of  Fujian Provincial Higher Education for Marine Resource Protection and Ecological Governance(NO.******)”字样。其中,第一署名单位须为本工程中心;若在文章落款标注时有多个项目资助,本项目须排名第一;

    2.结题延期申请应填写最多一年,到期无法完成的,即被取消。

    三、结题程序

    (一)材料提交。课题负责人须填写《开放课题结题报告书(附件1)》和《开放课题结题信息汇总表(附件2)》,同时附课题相关成果佐证材料,包括已发表论文、研究报告、实践应用证明等材料。

    需要申请延期的课题须填写《开放课题延期申请表(附件3)》。

    以上材料电子版请发送邮箱hystgczx@xmoc.edu.cn,于截止日期(9月1日)前完成统一报送,纸质版材料(包括《开放课题结题报告书(附件1)》(一式两份)和课题相关成果佐证材料)请于9月15日-9月20日期间寄送到指定地址。

    邮寄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洪钟大道4566号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翔安校区)敦睦楼二楼,联系人:刘梦迪18606098268,邮政编码:361100。

    (二)资格初审。工程中心办公室对提交的结题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核对课题完成情况与立项要求的匹配度,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将通知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本次结题。

    (三)专家审议。工程中心组织同行专家对通过初审的结题项目进行评审,结合课题研究目标完成度、成果质量、应用价值等维度进行评议,形成结题验收意见。

    (四)结果公示。工程中心公示结题验收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请各课题负责人认真做好结题材料报送工作,逾期未报送结题材料的,按本次自动放弃结题处理。

    (二)结题验收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工程中心将正式公布结题名单,未通过本次结题验收的项目,可按结题要求申请延期,至延期截止后仍无法完成结题的,课题立项予以取消。

    附件1 开放课题结题报告书

    附件2 开放课题结题信息汇总表

    附件3 开放课题延期申请表



    海洋资源保护与生态治理福建省高等学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

    2026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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